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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原注册地在四川省宜宾市,公司基本户开立在宜宾农业银行。因发展需要,我司迁往四川省成都市。但由于业务原因,我司在许多客户财务均备案留存的是宜宾农业银行账户(客户分布在四川省各区市),且更改起来很困难,比如药械平台,需要客户签名盖章证明。 需咨询一下:1、是否能异地开立基本账户:由于注册地迁移的原因,是不是必须注销原来的基本账户,在注册地归属地重新开立基本账户?2、基本账户由于注册地迁移的原因,如果需要注销,有没有时间限制?如果有时间限制,有没有时间节点(比如迁移后3个月,6个月等)? 3、我们如果可以保留原来的基本账户(宜宾农业银行),让业务不受影响,我需要提交什么资料或需要做什么备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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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16: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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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5: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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