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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率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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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发〔2002〕30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的:“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此法是否现行有效?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是否是现在人行官网每月发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报价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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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8 18:05:03

回复时间

2021-12-15 14:54:17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到。关于民间借贷利率问题,根据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目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85%,四倍即年化利率15.4%。也就是说超过15.4%的民间个人借贷存在不受司法保护问题。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感谢您对人民银行工作的关注。